回复 九鼎八簋 : 轩辕神剑乃是镇守始皇陵的中枢!二十一世纪天才考古学家赢轩花了十年时间解开了这个秘密!不料,赢轩在拔出这把由天外陨石打造出的轩辕剑时,引发的强大磁场将空间扭曲致使秦轩穿越到了公元两百年前!原本打算凭借自己后世的知识在这时代混的风生水起的秦轩,却意外发现整个世界的历史因为他的到来发生了巨大的改变......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秦风天下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”
回复 小米熬汤: 这部《新风领地》苏卿卿被变态盯上了。对,就是那个拥有神仙颜值男模身材,浑身都长在女人审美点上,却手段狠戾,六亲不认,以九块九把她成功忽悠到户口本上的腹黑老狐狸!说什么各取所需,互惠互利,典型的一切围绕利益。新婚冷暴力!各路作精哭哭啼!明着看她出丑,暗地里对她放狗,讽刺她素颜长得丑!更过分的还是在某一天夜里,蹲在她床头。他那张人神共愤的帅脸想让她辟邪?避孕??男人笑得邪魅肆意,全无高冷气息:“乖乖,我昨晚想了你一夜。”“闭嘴!特么的你到底想干什么!”男人勾勾唇,呈压倒性的优势将人困在身下,姿势撩人:“不想干什么,只想干……
回复 最爱樱桃肉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