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夏目清音 : “爷,新娘子跑了。”一袭正红喜服,男子闻言绯唇微勾,“无妨,今日晨,城门便已封锁。”“可是爷,新娘临走前说她不出城。”男子“哦?”了一声,眉梢隐隐放柔,“那她是去的哪?”“新娘……新娘……”那人支支吾吾。“说。”男子敦促。“属下不敢说,怕……怕您动气。”气氛因此一度冷凝,直至男子唇边重新挂上浅笑,他哄慰似地开口,“说吧~,今儿是好日子,爷不罚你。”那人方才低下头,快速道,“新娘说要去趟十方街。”“去那作甚?”“买口棺材,因为您若执意娶她,就要准备好随时进……进棺材!”“……。”男子默,面色彻底僵硬。这个女”
回复 枪剑大师: 这部《异世玄门》希腊,近代欧洲小国独立后,重铸东罗马辉煌的过程,描述一段激情燃烧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动荡岁月!君士坦丁十二世,领导希腊人民强势崛起!在历史基础上合理推演.书友qq群1095973747大家一起交流
回复 荒泽孤雁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